第60章 三年之约
一阵风吹过,东方傲的头颅从身体上滚落在地。 尸首眨眼间轰然倒地,东方家一代天才,剑域皇庭预备外门弟子,陨落在剑荡山之上! “好一个废物!” 慕容震天见状,眼中一抹阴厉闪过,心中大骂一句,抽身回到自己的位置上重新落座。 东方傲身死,也就意味着两家想要联姻的计划落空。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年前的废物李长生,竟然在一年后斩杀东方家的天才。 至此一战,怕是整个离恨剑天的剑修都将记住李长生这个名字。 反观自己,联姻不成,又得罪藏剑山庄,当真是得不偿失。。。 场下众人也是连连倒吸凉气,尤其是东方傲的支持者,更是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 之前他们还叫嚣着东方傲能一剑劈了李长生。 现在是一剑劈了,可惜劈的是他们支持的人! 怎么会? 东方阳见儿子的身首分离,目眦欲裂。 “傲儿!” 东方阳撕心裂肺一声,转而看向山顶上的白衣青年。 好狠! 好毒! 生死一战,死伤不论。 可这李长生却杀人诛心,生生将东方傲的头颅斩落。 该死! 一抹阴毒从他眼中闪过,飞身而上,一道剑意直逼李长生挥来。 “早知如此!” 李秋成见状冷哼一声,身体骤然启动,挡住那道剑意之后,一拳轰出。 东方阳躲闪不及,胸口被狠狠击中,直接跌落在山顶边缘。 “公平比赛,生死不怨,东方家主,你这是要打破规则么?” 李秋成负手而立,一声冷笑,将刚才对方的话,又原封不动的还给了对方。 东方阳表情一怔,感觉被人狠狠打了脸,面带涨红! 突然,他猛然抬头,目光变的坚毅。背后利剑出鞘,准备再次动手。 “退下!” 高台之上,婵儿一声厉喝。 一道剑芒从掌中射出,威压中带着几分凌厉,再次将东方阳击退。 “东方阳,你这是不把我家小姐,还有剑域皇庭放在眼里么?” 婵儿看向没入碎石中的东方阳,冷冷质问。 东方家的众人一动,几个长老连忙使眼色,让人将东方阳带了回来。 此时的东方家,从未有过如此局面! 一年前逼婚时有多嚣张,现在就有多狼狈! “你可以宣布结果了。” 李长生最后一剑,体内的灵气似乎要被抽空,再也没有一战之力。 收了剑,看向高台上的婵儿,出声提醒。 “此次剑荡山论剑,李长生——生!” 生和胜,音不同,意义也是相差千里。 这种生死之战,唯有生,才是胜! 婵儿的姿态依旧高傲,可经过这一场对决,倒也改变了对他的一些偏见。 一年之内,从废物到五星剑袍强者。 这样的修炼速度,比她家小姐还要强上许多,这样的人怎么能被称之为废物? 正因如此,她才愿意出手,阻止东方阳对他的报复。 宣布完结果,婵儿取出了一面黄铜材质的镜子,将比赛的结果用灵气写了上去,传给远在剑域皇庭的慕容飞雪。 剑域皇庭,慕容飞雪所在道场。 与众人所预想的不同,慕容飞雪看到铜镜上显示的结果,并没有特别意外,仿佛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 让身边的侍女吃惊的是,素来高贵冷漠的慕容飞雪,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 “长生哥哥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言出必行,没有让我失望。” 听到这话,身边的那名侍女小心翼翼的问道:“小姐,你原来是希望李长生能够胜出?你真的要和他结婚吗?” 慕容飞雪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的眼神眺望远方,看着庭院的美景似乎在思考着什么,随后眼神中流转着别样的思绪。 此时,在另一边的荡剑山顶上。 众人屏住呼吸,正在静静的等待慕容飞雪最终的决定。 过了好一会儿,婵儿的表情变化,她似乎收到了慕容飞雪的回应。 仔细阅读后,她神情严肃地向众人传达慕容飞雪的意思。 “李长生,首先恭喜你赢得一年之约的比赛,战胜了东方傲。” 但随后婵儿话音一转,说道:“但我家小姐不认可你有资格成为她的丈夫。所以慕容飞雪小姐亲自与你再定下三年之约!” 听到这里,众人一片哗然。 这慕容飞雪究竟是想和李长生结成此婚约,还是想拒绝与他的婚约呢? 若是赞同,这门婚事应当现在就同意。 若是不愿与李长生结婚,自然可以如李长生所愿,直接解除婚约才是。 总之,这三年之约让人们弄不清慕容飞雪的真实意图。 婵儿并不理会众人异样的反应,继续说道:“三年后,仍然是在这荡剑山上,小姐将与你有一战,不论生死! 若你能击败小姐,有资格做她的丈夫,便可与她立即完婚。 但若你输给了小姐,你的下场就和今天的东方傲一样,只有一死!” 李秋成眉毛竖起,双眼一瞪,怒吼道:“简直是不把我们藏剑山庄放在眼里,我们已经如约履行完一年之约,为何又有这三年之约?这亲我们不结了。” 慕容震天听了这话十分恼怒:“李秋成!你这是什么意思?明明就是李长生配不上我们慕容飞雪,你们有什么资格不满?这婚约由我慕容震天说了算。” 听到二人的争论,婵儿冰冷冷地说道:“二位在这件事上都没有资格。 不管你们想结还是不想结这婚约,今日都必须定下这三年之约。 没有她的同意,她与李长生的婚约都将继续有效,其他人都没有资格决定。” 话音落下,婵儿颇有深意的看了一眼慕容震天。 这话,显然是对他说的。 她对慕容震天的尊重,因为他是小姐的父亲。 可她终究是小姐的人,自是不必在这件事上给对方面子。 慕容震天见婵儿当众打脸,气得面色涨红,冷哼一声,转身拂袖离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