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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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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县是南方沿海的一个小城市,是全国有名的华侨县。

历史上沿海城市因地势地貌的原因,土地贫瘠,所以历朝来一直被视为偏僻的蛮夷之地。为了生存,当地人在60、70年代起就盛行下南洋讨生活。当时的人,只要是为出国,借再多钱,村里人都敢凑。

林晔的大姑就是那些年出国潮中的一员,一去就是二十年;父母在当地做点小生意,小有积蓄,读高中时就把林晔送到大姑所在的澳洲。

这个别人家的孩子,在学习上一路闪电加火花,最终以超A的成绩完成澳国国立大学国际商务系的所有课程,并以当年的最优论文答辩取得了硕士学位。

毕业旅行的最后一站,林晔去了好友杰克·戴维斯的位于新威尔州的家乡,新威尔州是澳国的经济强州,同时也是亚太地区最活跃的经济区域之一。在新威尔州逗留游玩期间,他对当地植物精油的萃取产生了浓厚兴趣。

回到学校,他当即着手申请澳国生物学专业最出名的、昆兰大学的博士名额,师从当年著名的生物学教授詹姆斯·威特教授,进修分子生物学,并顺利获得博士学位。

因为从小在外生活,事事都要自己拿主意,所以林晔一直有着很强的逻辑思维,性格独立,做事从不拖泥带水,在学位在读期间,跟着导师做了几个用于抗衰的分子项目,挣到了不菲的分红。

毕业后,拒绝了极为欣赏他的詹姆斯教授的挽留,在澳市成立了一家公司、专门经营国内与澳国的日用商品贸易,并在新威尔洲创立了一个名为“rs”的精油品牌。

正当林晔踌躇满志时,父母不知受了什么刺激,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他回国相亲、结婚。奈之下,他回到国内,熬不过父母的苦口婆心,和父亲生意拍档的女儿秀娜闪婚,婚后带着秀娜一起回到了澳国。

那时林晔事业正在起步,安顿好新婚妻子后,就开始澳市、新威尔洲两头跑,经常几天都回不了家,每天忙的脚不沾地。

初出国门的秀娜语言不通,偏又生性活泼爱热闹,经常哀求林晔在难得的空闲时间,带她熟悉当地的华人圈子,几次之后,秀娜很快就玩开了,有了自己的圈子,从此更是玩的不亦乐乎。

后来,身边好友三番两次的暗示他要看好太太。起初,林晔对此并没有太在意,终于有一次,在他连续加班半个月、亲自督促实验室完成一批新的精油品种调试后,提前完成了工作;在团队的欢呼雀跃中,他安排助理带着他们庆祝,自己则拿着提前准备好的礼物,拖着疲惫的身子,赶在天黑前,驾车回澳市的勒普庄园。

在快到自家庄园的林荫道旁,远远的看到一辆敞篷跑车停靠在路边。

他有点讶异,回忆了一下,印象中并没有人约过自己,而这个点的私人庄园,不应该会有陌生的车辆;

疑惑间,林晔放慢了车速,在擦车而过时,扭头看到,坐在后排面瑕绯红、衣裳不整的秀娜依偎在来自海市的浪荡子朱辉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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