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余波与定案
腊月二十三,小年。
刑部大堂内外戒备森严,皂衣衙役按刀肃立,檐下铁马在寒风中发出断续的脆响。堂内,三法司主官——刑部尚书张弼、都察院左都御史周延年、大理寺卿李文翰——端坐正堂。两侧录事官笔尖摩擦纸面,沙沙声细密如雨。
堂下跪着十余人,为首的是那位宗室长辈、永平伯郑显。不过三日,这位曾慈眉善目的老亲王须发凌乱,囚衣单薄,跪在那里却仍竭力挺直脊背。他身侧是何景明,户部那位素有“谨慎”之名的员外郎,此刻面如死灰,双手被铁链锁住,指尖不住颤抖。
“郑显。”张弼的声音在空旷的大堂回荡,“江州漕司仓场胥吏李有田已供认,自景和二十一年起,经你授意,与何景明、江州漕司副使等人合谋,以霉变、损耗为名,虚报亏空,侵吞漕粮累计一万八千石。其中两千石军粮被调包贩卖,所得赃银经由隆昌号绸缎庄洗白,账册在此,你还有何话说?”
郑显抬起头,浑浊的眼睛扫过堂上三人,最终落在张弼手中的蓝布账册上。那是从隆昌号密室搜出的原件,每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
“老夫……”他的声音干涩,“老夫要见陛下。”
周延年冷声道:“陛下有旨,此案由三司依法会审,审结之前,任何人不得面圣。郑显,你若还有辩词,当堂陈述。若无,便画押认罪。”
郑显沉默良久。堂外传来更夫敲梆的声音,已是午时。冬日惨白的阳光透过高窗,在地上投下狭长的光斑。他忽然笑了一声,那笑声里满是苍凉:“老夫十三岁封伯,四十年富贵。先帝在时,曾赞我‘恭谨知礼’……呵,知礼。”
他伸出枯瘦的手,旁边的衙役递上朱笔。笔尖悬在供词上方,微微颤抖。
“我那孙子,今年刚满六岁。”郑显喃喃道,“他可会被牵连?”
李文翰沉声回答:“依《大宣律》,谋盗军粮、贪墨漕粮至千石以上者,主犯斩,家产抄没。亲属未参与、不知情者,不连坐。若查实你孙儿无辜,朝廷自会按律处置。”
“好…显点了点头,朱笔落下,在供词末尾画下一个歪斜的圆圈。
笔搁下的那一刻,他整个人仿佛骤然坍塌,脊背弯了下去,再不复刚才强撑的姿态。
何景明见状,早已瘫软在地,涕泪横流:“我认罪……我全认!是郑显胁迫我的!他说若我不从,便让我在户部永无出头之日!那些银子,我一分都不敢花,全藏在老宅地窖里!求诸位大人开恩,求陛下开恩啊!”
张弼面无表情:“画押。”
一纸供词传递下去。何景明手抖得几乎握不住笔,胡乱抹了个红印,随即伏地痛哭。
接下来的审讯变得顺利。漕运司两名副使、隆昌号东家、五名涉案的中层官员——在铁证与主犯认罪的压力下,陆续交代了罪行。从虚报损耗的比例分成,到如何伪造仓单,如何与地方粮商勾结压价收购农户余粮,再如何将好粮掺入沙土充数……一桩桩,一件件,录事官的笔几乎未曾停歇。
午后,案卷整理完毕,共计十七卷。三法司主官联名签署审结文书,装入紫檀木匣,由张弼亲自捧持,入宫面圣。
***
暖阁里,叶承渊正在批阅奏章。德顺悄声通传后,张弼躬身入内,将木匣置于御案。
“陛下,漕运贪墨一案,三司会审已毕。主犯郑显、何景明等七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从犯九人亦已画押。案卷在此,请陛下御览。”
叶承渊没有立刻打开木匣。他看向张弼:“张卿以为,依律当如何判决?”
张弼肃然道:“回陛下,主犯郑显,宗室勋贵,知法犯法,侵吞漕粮至万石,更盗卖军粮,动摇国本,按律当斩。何景明身为朝廷命官,协同主犯,贪污数额巨大,亦当斩。其余五名主犯,皆斩。从犯九人,依情节轻重,当处以流放三千里、抄没家产、革职永不叙用等刑。所有查抄赃银赃物,应悉数入库。”
“郑显的孙子呢?”
“经查,其孙郑瑜年方六岁,居于城外别院由乳母照料,确未参与亦不知情。按律不连坐。但其家产属于赃款购置或郑显俸禄所积,当一并抄没。臣等议,可酌情从其家产中拨出少许,交由郑氏远亲抚养,以全陛下仁德。”
叶承渊点了点头。他打开木匣,取出最上面一卷案卷,缓缓展开。墨字工整,记录着那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一万八千石粮,折银二十二万余两;两千石军粮被调包,致使朔州边军曾一度面临断粮之危;河阴县等地农户被压价强收的“余粮”,涉及田地数千亩。
他的目光在“河阴县县令王茂才”的名字上停留片刻。此人是何景明的门生,在此案中负责在地方配合压价收粮,并虚报常平仓存粮数目。案卷附有调查:王茂才任河阴县令三年,县内常平仓账面存粮五千石,实际仅存八百石,余皆被其私下贩卖,所得银两半数上供给何景明,半数自肥。
“王茂才,也斩。”叶承渊合上案卷。
弼应道。
“传旨吧。”叶承渊提起朱笔,在审结文书上批下四个字:依议,严办。
顿了顿,他又补充一句:“所有查抄赃银,二十万两充入国库,剩余二万余两,由户部会同都察院,核实江州受损商户名单,按损失比例发还补偿。另从国库拨银五万两,充实江北、淮南等地常平仓,以备春荒。”
张弼深深一揖:“陛下圣明。”
圣旨于当日午后颁下。
永平伯郑显、户部员外郎何景明、江州漕司两名副使、隆昌号东家、两名涉案的漕运司官员、河阴县令王茂才——共计九人,判斩立决,腊月二十五日于西市行刑。其余从犯八人,流放琼州,遇赦不赦。所有涉案家产,全部抄没。